•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0-09-3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长信银利:关于增加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0-09-30

根据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自2010年 10月11日起,华泰联合证券的各营业网点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公告如下:

一、增加代销基金范围与代码

基金
基金代码(后端)

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519996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华泰联合证券办理基金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应遵循华泰联合证券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对增加华泰联合证券为本公司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代销机构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华泰联合证券的各代销营业网点及拨打客服热线:95513 ;

2、华泰联合证券网站:www.lhzq.com ;

3、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4、本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9月3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