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多利:基金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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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10-12
根据《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向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自本基金成立以来的第十七次收益分配。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止2010年9月29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380,520.98元;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4,691,116.23元。本公司决定以2010年9月29日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向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0元,向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0年10月14日
2、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10月15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2010年10月14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0年10月18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0年10月15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10年10月14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10年10月15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0年10月18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A类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A类基金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A类基金份额享有本次A类基金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C类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C类基金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享有本次C类基金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4、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不含2010年8月31日),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适用于该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在2010年8月31日之后(含2010年8月31日),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5、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0年10月14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需分别在多家销售机构逐一按基金代码提交修改分红方式业务申请。
6、由于直销客户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账手续费,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直销客户的现金红利小于5元时,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七、咨询办法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分红的具体情况,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免长途费客户服务热线:400-889-8899。
2、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
3、本基金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1)代销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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