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关于更改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月指定投资日期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0-10-08
为进一步方便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本公司自2010年10月11日起,将网上直销平台基金定投计划发起时每月可选的指定投资日期,由每月8日、18日、28日更改为每月1-28日,如当月指定投资日期为非基金交易日,则扣款日顺延至下一个基金交易日。已发起基金定投计划的网上直销客户,也可通过定期定额变更操作更改每月指定投资日期。目前农业银行借记卡和招商银行借记卡用户可通过我司网上直销平台进行基金定投。为保证定期定额申购扣款成功,请广大投资者通过我司网上直销平台开通定投计划后,确保指定账户在指定扣款日全天的账户余额足额且账户状态正常。
投资者亦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cim.com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
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