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基金:关于办理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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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10-11
根据《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0年10月13日办理首次份额折算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 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基金成立于2009年10月14日,至2010年10月13日本基金运作满一周年。本次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0年10月13日。
二、 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本基金的份额包括: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简称"瑞和300",基金代码161207,场内、外份额分别简称瑞和300场内、瑞和300场外)与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小康份额(简称"瑞和小康",交易代码150008)、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远见份额(简称"瑞和远见",交易代码150009)。
三、 份额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本基金所有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
(一)瑞和300 份额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1.000 元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300 份额、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各自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缩减。折算公式为: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瑞和3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
瑞和300 份额(或瑞和小康份额、或瑞和远见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瑞和300 份额(或瑞和小康份额、或瑞和远见份额)的份额数×基金份额折算比例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300 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300 份额的场内份额、瑞和小康份额与瑞和远见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例1:假若2010年10月13日,瑞和300份额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891元,投资者A、B、C、D分别持有1231份瑞和300场外、瑞和300场内、瑞和小康、瑞和远见的份额,则,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0.891/1=0.891
折算后,
持有的瑞和300场外份额数=1231×0.891=1096.82份
B持有的瑞和300场内份额数=1231×0.891=1096份
C持有的瑞和小康份额数=1231×0.891=1096份
D持有的瑞和远见份额数=1231×0.891=1096份
2010年10月13日日终折算后,本基金所有份额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投资者A持有的瑞和300场外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为1096.82份,四舍五入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投资者B、C、D持有的瑞和300场内、瑞和小康、瑞和远见的份额数取整数计算,均为1096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折算前后,按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价值,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无实质变化。
投资者可在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第二个工作日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瑞和300 份额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1.000 元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300 份额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加,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各自的新增份额将全部折算成瑞和300 份额的场内份额。
1、瑞和300 份额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
瑞和300 份额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瑞和3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
瑞和300 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瑞和300 份额的份额数×瑞和300份额的折算比例
瑞和300 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瑞和300 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瑞和小康份额与瑞和远见份额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
瑞和小康份额(或瑞和远见份额)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瑞和小康份额(或瑞和远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
瑞和小康份额(或瑞和远见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瑞和300 份额的场内份额=折算前瑞和小康份额(或瑞和远见份额)的份额数×[瑞和小康份额(或瑞和远见份额)的折算比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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