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6-04-09
公告编号:2026-016
证券代码:874550 证券简称:奥立思特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常州奥立思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事项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
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常州奥立思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等相关议案。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为 12 个月,授权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以及授权期限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延续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董事会提请将上述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项有关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会对董事会的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授权有效期延长为:自本次股东会批准授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上市的决定,该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毕。
除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的有效期延长外,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延
公告编号:2026-016
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常州奥立思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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