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07-11
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4】347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
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
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自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8月1日进行发售。投资者可选择
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4年
7月14日至2014年8月1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4年7月30日至2014
年8月1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我司将作出相应
调整并及时公告。
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
及时公告。
6、本基金的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包括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
7、本基金管理人可办理网下现金认购。
8、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详见以下“网下现金发售代
理机构”部分,各代销机构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办理时间和办理程序等事项
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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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10、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比率不超过认购份额的0.08%。
11、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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