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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农银增利:关于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0-10-22


为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途径,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0月25日起对公司旗下的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类别,并将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类别基本情况
原有的收取申购费(前端)和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类别更名为A类基金份额,新增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命名为C类基金份额。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或C类基金份额。
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所适用的费率分别如下:
1、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660002
申购费适用以下费率标准:
M < 50万 0.80%
50=< M < 100 万 0.50%
100 =< M < 500万 0.30%
M >= 500万 1000元/笔
赎回费适用以下费率标准:
T < 1年 0.10%
1年=< <> 0.05%
T >=2年 0.00%
注1: 就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 1年指365日,2年730日,以此类推。
注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2、C类基金份额(新增加的基金份额类别)基金代码:660102
申购费率为0
赎回费率为0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
二、新增C类基金份额类别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
2、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公司对《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涉及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未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形成任何重大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1、《基金合同》“二、释义”部分增加:
“基金份额的分类:指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本基金分为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前端)和赎回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2、《基金合同》“三、基金的基本情况”部分增加:
“(十)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两个不同的类别。其中,A类指收取申购费(前端)和赎回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C类指收取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的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适用的基金销售费用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可自行选择所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分类方式、各类别的销售费率及收费方式等进行调整并公告。”
3、《基金合同》“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中“(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部分增加:
“(5)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可自行选择所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4、《基金合同》“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中“(六)申购与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部分修改为:
“(1)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需缴纳申购费(前端),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的5%。A类基金份额实际执行的申购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3)投资人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需缴纳赎回费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额(含赎回费用)的5%。A类基金份额实际执行的赎回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4)投资人申购及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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