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2-06-0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农银汇理:关于中信银行开通基金定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2-06-07

根据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协议,自2012年6月8日起,中信银行开通本公司旗下的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策略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农银汇理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农银汇理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农银汇理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者可以根据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2、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5599,021-61095599
公司网址:www.abc-ca.com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