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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04-1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7-04-13

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销售机构: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
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中国银河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银河证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兴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上海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民生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渤海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国信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国信证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中信万通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等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四月
国泰金鼎价值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发售公告
目 录
重要提示....................................................................... 3
一 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7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8
三、个人投资者开户和申购程序................................................... 18
四、机构投资者开户和集中申购程序............................................... 24
五、清算与交割................................................................ 30
六、退款事项.................................................................. 30
七.基金的验资................................................................ 31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31
11-2
国泰金鼎价值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金鼎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鼎基金”)转型而成。依据中国证监会 2007年3月27日
证监基金字[2007]88 号文核准的金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金鼎
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
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2007年4月11日金鼎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金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
4.本基金自 2007年4月18日至2007年4月30日开放集中申购,期间不开放
赎回,称为“集中申购期”。
本基金集中申购期内,实行规模上限申购。本基金集中申购设定规模目标上限
为 100 亿份基金份额。
在基金正常集中申购日日间内不停止销售,但如当日申购结束后发现累计申购
申请超过集中申购规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前结束申购
受理,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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