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08-09-1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宝康消费:关于增加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8-09-19

关于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中投证券自2008年9月22日起代理销售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宝康消费品基金、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和宝康债券基金)、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兴业收益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
名称: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与福华三路交界处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8-50层
法定代表人:杨小阳
客服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jis.cn
中投证券在全国4个直辖市、20个省、48个城市的74家指定营业部和24家服务部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基金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承德、太原、广州、深圳、珠海、顺德、中山、江门、东莞、湛江、福州、晋江、长沙、南昌、南京、苏州、南通、扬州、淮安、常州、无锡、杭州、合肥、成都、绵阳、遂宁、自贡、西安、贵阳、西宁、武汉、潜江、济南、青岛、威海、郑州、洛阳、沈阳、鞍山、铁岭、大连、长春、哈尔滨、海口等城市。
投资者还可通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和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咨询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9月1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