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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0-0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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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1、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 71 号文批准。
2、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 2002 年 10 月 17 日起,通过银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中国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华夏证券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证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的代销网点公
开发售。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
有关规章禁止购买者除外)。
5、本基金首次发行不设规模限制。
6、本基金每个帐户每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不分机构和个人) 。投资者在
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单位,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7、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
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
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
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即银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正式宣告成立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
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0、本公告仅对?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
欲了解?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10 月 8 日《中国证券
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 。投
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行相关事宜。
12、 各城市的开户、 认购网点及认购细节的安排详见代销机构在各销售城市当地的公告。
13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755 -
83172299)及直销专线电话(0755-83515002、010-65006440)咨询购买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单位面值
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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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平衡型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中国加入 WTO 后具有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所发
行的股票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债券, 在控制风险、 确保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
以获取资本增值收益和现金红利分配的方式来谋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6、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定募集规模上限。
7、发行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禁止购买者除
外)。
8、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直销中心: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报业大厦二十四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 19 号国际大厦 26 层 B 、C、D。
代销网点:中国银行指定的营业网点;
民生银行指定的营业网点;
国泰君安指定的营业网点;
华夏证券指定的营业网点;
招商证券指定的营业网点。
具体销售网点及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的附件。
如本次发行期间,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9、发行时间安排与基金成立
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期为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自 2002 年 10 月 17 日到 2002 年 11 月 6 日,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
售(其中周六、周日仅对个人投资者发售) ,随到随得。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行时间, 但延长期不超过一周。 如遇突发事件,
以上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根据试点办法的规定, 如果到上述认购期结束本基金净认购额已经超过 2 亿元且认购基
金的投资者达到 100 户时, 本基金可宣布成立;如果在认购期内基金净认购额未超过 2 亿元
或认购基金的投资者不足 100 户时, 基金可在设立募集期内继续对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同时公开销售,直到达到上述条件并宣布基金成立。
若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本基金发起人将承担全部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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