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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08-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嘉实增长:关于推出已成立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4-08-24

嘉实基金管理公司
关于推出已成立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从2004年8月27日开始正式推出“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
定每月申购时间和申购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有适用
范围广、方便灵活等特点。
该业务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嘉实成长收益开放式基金、嘉实理财通系列开放
式基金(包括嘉实稳健基金、嘉实增长基金和嘉实债券基金)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
基金。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我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二、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到中国银行代销基金的营业网点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
请。目前中国银行可开展定期定额业务的分支机构有:江西、广东、深圳、广西
、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陕西、甘肃
、宁夏、青海、新疆、江苏、安徽、浙江等21家分支机构和总行营业部,其他分
支机构也将在近期逐步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受理网点见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
的公告。
根据实际需要,本公司还将在其他销售机构逐步开办此项业务。
三、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中国银行的规定。
2.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帐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
中国银行的规定。
五、申购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中国银行的规定并与中国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且每月
扣款及申购申请日固定,遇非基金交易日则顺延。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
开办定期定额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六、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与中国银行就本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约定每期固定
申购金额,但每月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并不设金额级差。
七、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
八、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
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
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九、“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
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
正常的赎回业务。
十、“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国银行的
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
到中国银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国银行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中国银行的具体规
定。
十一、欢迎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arvestasset.com)或拨打本公司的热线电
话(95105866或010-65185566)查询有关“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详细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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